Fu Li Zu

福利团

福利组规章

宗 旨 : 为我陈氏族裔提供他/她过世后之支援工作。

( 一 ) 当有会员向本会报丧,秘书处接到通知后,公会福利组需著手处理该事,以下是丧事处理法及条规:

1. 灵前的幔帐一幅。

    • 所有的会员皆有权向本会要求将灵前幔帐挂在其先人或其本身的灵位前
    • 如该报丧者非本会会员,同样获得允许申请外借该灵前的幔帐,但条件是该丧家的直属成员在办完丧事后,须补进会员籍
    • 所有的幔帐将需完整归回本会

2. 致祭旗一支。

    • 公会除了借出灵前幔帐外,公会的祭旗同时需随幔帐挂在丧家的灵堂前;
    • 如果丧者本身的性氏不是姓陈,但他/她为本会某活动小组的负责人,本会将以祭旗挂在其灵堂前,向丧者致敬;

3. 理事们探丧。

    • 公会秘书处将会在接到丧家通报后,通知所有的理事、青年团、妇女组、儒乐团等,出席探丧
    • 福利组所派出的探丧人数至少2人会出席,而出席人数的顶限不受限制
    • 如果本会出席探丧人数至少10人或以上,本会可以要求丧家给于本会理事们以独立团体的方式向已逝者致祭礼
    • 假若本会出席探丧人数少于10人,本会代表将可以与其他的社团代表共同向往生者致祭礼

4. 理事们送殡。

    • 本会福利组会派人出席送殡,人数至少1人或以上

5. 在报章上刊登挽词。

    • 所有本会的永远名誉会长、名誉董事、现职理事等,如有不幸仙逝,本理事会将会在报章上刊登挽词,向已故者吊念
    • 刊登挽词时所采用的报章将以南洋商报、星洲日报、中国报三家报馆为依归,并以轮流方式在该三家日报刊登挽词,为了方便秘书处的工作,本福利小组将不接受丧家因为个人喜好而指定要在某报刊登挽词的要求;
    • 所有刊登挽词的代表成员将以全体理事、青年团、妇女组及儒乐团的理事为主;

6. 购买及放置神主牌于德星堂宗祠

    • 所有会员将有权购买本会德星堂的神主位,以将其祖先的灵位放置在本会德星堂,受其后裔永恒的祭拜与怀念
    • 所有的会员购置神主牌位都能获得折扣优惠价;

(二)正、副福利组主任在处理探丧事务的职责及津贴

1. 正、副福利组主任在处理探丧事务的职责时,本会将给予该负责人一份津贴,以协助本会将灵前、祭旗、探丧记录簿及其他送到丧府处及回收

2. 正主任将一切祭品送给丧府的津贴为RM50.00,副主任的津贴为R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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